一、取得伦理批件后工作流程:
1.CRA填写“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试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信息摘要”(附件1),将电子版填写完整后发至GCP药房邮箱(gcpyf2636306@163.com,经药物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打印纸质版与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一起提交;
2.CRA按照“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目录”(附件2)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照“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目录”的备注中的要求装订资料,放入管理文件夹中(若有文件为英文版需再提供份中文版,最终以中文版内容为准);
3.CRA、CRC根据我中心模板(详见附件3、附件4)设计"临床试验专用处方/领用单”及“回收单”,并发至GCP药房邮箱由药物管理员审核确认;CRA需提供足够的文件夹存放处方及回收单(尺寸:A5大?。?;
4.与药物管理员现场确认“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信息摘要”及迸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相关培训(如接收与保管、受试者使用随机、分发与回收、退回申办方等),并将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提交至机构办;
5.CRA到本机构对药物管理员及机构质控人员进行药物/医疗器械相关的详细培训;
以上工作须在启动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完成。
6.CRA提交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管理文件夹后,才能进行药物接收(首次接收药物需由CRA协助)。CRA需在药物/医疗器械到达机构药房之前确保药物/医疗器械储存和温控设施已齐全,检验报告、接收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应随药物/医疗器械一起送至机构办,运输过程必须有温度计监控,药物/医疗器械接收时间为工作日(夏令时:8:00-12:00,15:00-17:30;冬令时:8:00-12:00,14:30-17:00)。
二、启动会工作流程
1.CRA确定项目启动会地点及时间,需提前通知药物管理员参加;
2.启动会上CRA可简单介绍药物管理相关流程。
三、试验过程中工作流程
1.CRA与药物管理员确认药物/医疗器械的接收、储存、发放/回收、退回/销毁相关注意事项;
2.试验过程中,更新的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
CRA/CRC需及时将更新的材料(如伦理批件的更新、药物更新批次伦理备案、进口注册证等)提交至机构办;
3.CRA应按计划定时监查,监查需提前至少24小时与的药物管理员预约时间;
4.CRA需及时将每次监查的监查记录提交机构办公室,并及时反馈药物/医疗器械相关问题至药物管理员;
5.对近效期及试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CRA在收到药物管理员通知后应及时与药物管理员进行当面/邮件/电话沟通以便解决。
四、试验结束工作流程
1.试验结束时,CRA需邮件或电话通知药物管理员;
2.CRA应至机构药房与药物管理员对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中的所有文件表格进行确认;
3.CRA应清点、核对并回收所有已用及未用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并登记回收数量,与药物管理员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4.药物退回至申办方,申办方应将退回药物自行销毁并将销毁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至机构办。
附件: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试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信息摘要
2.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目录
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回收单
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领用单
附件下载:
附件1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试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信息摘要.docx
附件2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试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文件夹目录.doc
附件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回收单.doc
附件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专用处方(领用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