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宁市档案局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综合档案室结合实际开展档案统计核查工作。 档案人员首先认真学习档案统计指标含意、口径和计算方法,按照业务流程采集数据,认真核查医院档案分类台帐、年度新增台帐、总台帐等各类台帐;接着对核查中发现数据有出入的对应年度案卷分捡出来逐卷逐件核对并修正台帐,尽可能减少数据偏差,确保物帐相符。 通过本次为期一周的档案统计核查工作,综合档案室实际室藏档案数量更为清晰、准确。今后将按档案局要求不定期开展相关档案统计核查工作,争取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档案统计信息台帐。(院办:吕海坤;审核:黄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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