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国卫办医函﹝2021﹞76号)及《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的要求,为了解我院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水平,规范及统一病案管理质量控制督查标准,尽快实现医疗集团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的同质化管理目标,6月22日至6月25日,我院质控科、病案科组织质控医师、编码员先后对隶属于我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的青秀分院、长塘卫生院、刘圩卫生院、伶俐卫生院2020年出院归档病历进行了病案管理质控督查。
 本次督查分别抽取了以上医疗集团成员单位2020年下半年出院归档病历各30份,参照《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中病历书写时限性指标、重大检查记录符合率、诊疗行为记录符合率、病历归档质量指标等27项指标要求,对所抽取的归档病历逐一开展病案管理质控督查,目前各项督查反馈意见正在整理、汇总中。我院质控科也将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对受检的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必要时也将根据受检单位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薄弱环节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病历质量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息息相关,综合反映了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DRGs收付费改革的实施对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医改的形势下,除各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须规范完成合格的病历书写外,医疗机构还必须具备有一支在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病案编码方面技术过硬的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队伍,并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本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质控工作,以进一步保障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DRGs收付费所需医疗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为此,病案管理与病案质控人员仍将继续努力,任重而道远。(质量管理科:车雪瑜 曾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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