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成果,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纪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8月22日上午,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召开院办、财务科、科教部、医联体管理办公室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迅速部署我院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津江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当天下午,纪检监察室会同审计科组成检查组到财务科进行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重点对2017年1月份以来医院公务接待项目进行督查,内容包含公务接待审批是否符合流程,公务接待人均费用是否超额执行,公务接待报销明细是否清晰,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情况。经督查,目前医院未发现在公务接待过程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违纪违规情况。(纪检监察室杨媚 梁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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