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空调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我院7号楼空调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2、要求:投标文件满足以下参数要求。 品名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格力空调 KFR-50GW | 变频/定频:定频 冷暖类型:冷暖 匹数:2匹挂式 适用面积(m2):25-32 电辅热(W)1200 内机/外机质量(KG)14.5/53 内机噪音db(A)静音档-高档32-41 外机噪音db(A)≤53 循环风量(m3/h)910 电源规格(P-V-HZ)1-220-50 内机尺寸(宽*高*深)970*303*225 外机尺寸(宽*高*深)955*700*396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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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交货地点:南宁市七星路89号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整机保修6年(自安装验收合格后之日起) |
三、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玖仟陆佰元整(99600.00元),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供应商须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及法人信息资料。 3、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类似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发生过有关类似项目采购的业务合同或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7日11时,逾期不受理 8、报名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9号楼二楼总务科201室。 联系电话:0771-2636272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7日16时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10号楼3楼职工活动室 (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付款方式 空调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款。 七、联系事项 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电话:0771-2636272 联系人:张日志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7日
附件: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部新楼空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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