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税务局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桂社保发﹝2019﹞28号)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我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1月21日,我院医疗保险科吕艳红科长一行3人深入产科开展生育保险政策培训,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本次培训围绕生育保险最新政策、支付范围、不予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及结算流程等几方面开展讲解,着重强调了自2020年1月1日起,自治区职工医保、南宁市职工医保及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涉及生育且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院端直接阶段的最新政策,梳理了生育保险院端直接结算流程,为理顺生育保险院端直接结算政策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培训中,与会人员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和热烈探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更多的生育保险政策,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指导。此次培训,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参保人员如实、及时享受到生育医疗待遇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在我院的顺利落地。(医疗保险科:邱莉莉;审核: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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