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药品管理和发放,但近年来也出现几起关于药品发放数目不足投诉。 上周四,一位家属气势汹汹的来投诉:出院带药前往药房领药时,药师未与其核对药品数量,导致回家后发现缺少,并再次到发药处理论。投诉办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发药时确实存在不足:如捡药的药师未核对药品数量、发药窗口无相关醒目提示等。投诉办责成药学部对中心药房、西药房进行整改:1.首位药师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2.对打开完整药盒拾检零散药品前应撕去药盒,以免误将零散药作为整盒药发给病人;3.发药窗口张贴有“领药品时请清点,药品发出一概不退”醒目提示;4.药师发药时应与领药者核对,并在。 由此可见,从细节入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减少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投诉办:潘松球、李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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