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管理,2016年2月25日下午,在猴年新年第一次全院中层周会上,吴曙粤副院长就我院与上级社保局签订的2016年《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工伤、生育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吴副院长就《协议》中有关就医管理、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医疗费用结算、信息管理、违约责任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 随后,韦金儒院长强调,各科室必须按《协议》要求,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在医保费用总额控制的大框架下,严控医保均次费用,努力提升我院医保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医保违规率。(医疗保险科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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