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
3.《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负责考核对象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委托考核机构,负责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在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高新区不到100张床位和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医师人数不到50人的保健机构的医师和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者)进行考核。
三、本次考核周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考核报名流程
(一)基础信息维护
从2019年起,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启用新改版升级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录http://renew.cmda.net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需完善机构信息及个人信息后才能开始报名。
1.卫生机构信息维护。各卫生机构按照新网址登录机构的账号,完善机构信息,创建科室,以便机构内的医师完善个人信息(未创建科室医师无法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医师信息维护。新系统与广西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对接,参加考核的医师必须下载“医师服务”APP后进行注册,并对本人的基本信息认真地检查、维护和完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定期考核报名流程
卫生机构及个人必须按照以上步骤完善信息及个人信息后尚能开始报名。
1.一般程序。(1)卫生机构4月26日前对本机构的医师信息进行审核,考核机构复核后完成本周期考生的审核;(2)医师登陆“医师服务”app,选择一般程序考核,对自己的工作成绩和执业道德进行自评,4月30日前并提交卫生机构审核;(3)卫生机构5月5日前对医师的工作成绩和执业道德进行审核,提交考核机构;(4)考核机构5月15日前对医师的工作成绩和执业道德进行复核;(5)医师于6月1日-27日,通过“医师服务”app进行人文医学及业务水平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一般程序免考。执行一般程序(1)(2)(3)(4)步骤后,医师登录app申请免考,经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审核后,于6月1日-27日,通过“医师服务”app进行人文医学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简易程序。(1)卫生机构4月26日前对本机构的医师信息进行审核,考核机构复核后完成本周期考生的审核;(2)4月30日前医师登陆“医师服务”app,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简易程序并进行自评;(3)卫生机构5月5日前、考核机构5月15日前审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4)医师于6月1日-27日,通过“医师服务”app进行人文医学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关于上传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免考的材料说明
1.简易程序
(1)执业12年以上者:主要以执业医师证的注册时间(本周期为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需上传执业满12年的执业证或首次注册证明作为简易程序申请材料。
(2)执业5年以上12年以下,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者:需上传证明执业满5年的执业证或首次注册证明,获得良好记录行为的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作为简易程序申请材料。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在本考核周期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以上各卫生行政部门的年度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如卫生支农、援外医疗一年以上等)、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要求为本人主持的)等。
2.一般程序免考
本考核周期内(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可申请一般程序免考,需上传考试成绩或证书扫描件作为一般程序免考申请材料。
六、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2021年定期考核材料全部上传至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不需要现场提交材料。
2.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于2021年5月25日前提交申请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同意后,再提交至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同意方可成功申请延期考核。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3.其他相关问题请参考《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操作问题可参考网址https://rg0op4.axshare.com(此为旧版仅供参考,新版参见附件2和3)。
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联系电话:0771-2636273。
5.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771-5766830,医师定期考核系统客服电话:400-6199-113。
附件:1.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1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2.医师定期考核流程图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流程图.pdf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