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部湾经济区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现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2月20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7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