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治安监控防范能力,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防一体的安全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图像个人隐私?;ご胧?。 一、医院安装视频监控录像主要针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部位、安全通道以及车辆停放区域,防止以上区域发生安全事件,确保院内安全。 二、公共场所安装视频录像机,应在显眼位置告知入院人员“请您注意,您已进入视频录像监控区”。 三、视频图像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如果没有违反治安规定,纯属个人行为的不得采集,图像不得追踪放大,涉及治安事件的,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对录像暂作保留,待问题处理后删除保留录像资料。 四、监控值班人员对夏季女性穿着较暴露来院人员,视频录像机不得跟踪放大、拉近存储以及言语传播。 五、严禁在病房、卫生间、洗漱间、洗浴间、更衣室、体检室、休息场所等区域安装视频录像机。 六、安装视频录像区域应向相关部门备案,以确保院内人员的隐私的安全。 七、医院保卫科应经常性对监控值班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视频录像信息采集的途径是否安全,发现涉及个人隐私的图像,应及时删除并对相关值班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公安机关和工作需要来院查询或拷贝录像资料的,必须出示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证明),方可查询或拷贝;医院内部查询或拷贝录像资料,必须经科室主任(护士长)的同意再经保卫科长同意后,方可查询或拷贝,对查询或拷贝的资料信息必须登记签字,科室拷贝的资料事后要自行销毁,不得网络转载或散布信息。 九、积极开展个人隐私保护告知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来院人员个人隐私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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