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巩固诚信行医的良好风气,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和效能建设,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我们为此做出公开庄严承诺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一、认真落实“首问(首接)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 二、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挂牌服务,热情周到,接受监督。 三、弘扬白求恩精神,认真履行救死扶伤神圣职责,牢记“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廉洁行医,拒收任何形式的“红包”、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五、爱岗敬业,恪守医德,诚实守信,努力践行“医乃仁术”和“大医精诚”的服务理念。 六、以人为本,坦诚相见,真情沟通,不推诿、不训斥、不刁难病人;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和维护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七、规范执业,合理检查,科学施治,精益求精.不乱开方,不滥检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服务。 八、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做人民群众健康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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