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原则上由婴儿母亲亲自办理,如母亲不能来办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由父亲办理;如父母都不在的,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由婴儿监护人办理。
2、凡在医院外分娩的的婴儿,由婴儿母亲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发手续。